這些天被一件事情弄得心情不好,幾乎每天看到此人小動作頻頻,讓人看了會更生氣的E-mail,這種處理事情的過程讓人厭煩!尤其收到指責反諷意味深的最後一封信,更是氣憤到極點,雖然對象不是我,但是這樣不厚道的處理,是一個曾經是領導者的風範嗎?所以昨天鄭重發出一封反擊的聲明信,拒絕再收到這樣的訊息。

遇上霸道又自我,無法接納他人意見的人,真是無語問蒼天,不知道天理何在?難怪有人要氣到胃痛!面對這樣的人,不想反駁也不必再溝通!因為不管怎麼說,【真理】難以伸張,面對鴨霸硬ㄠ的人,在地上也找不到「真理」!雖然不想再談此事,認為還是有必要整理整件事的過程,還原真相。

就算冷漠以對,不想反擊,並不表示順服,只是為了大局,勉為其難完成這件工作。相對八月初北港溪之旅,寫下劃下完美句點那話,因為會裡再次承辦這次的活動,預估已不會是完美的句點,很多人會帶著遺憾離開,結束現任理事長任期內的一切,可能從此兵分兩路,形同陌路!

為了不暴露團體與個人,把可辨識的幾個人的對話往來以代號表示。以下就是整件事開始的發展過程。

 

這次活動原本不想參與的,但被緊盯甚至最後被指名的我,是事情發展的開始。就從那封A先生(幕後操控者)指定給我的信開始:

A先生:

這次整個工作全部由總會包辦,總人數要六十人,除一部份甲地(活動地點)支援外,其餘全部我們承擔,保守估計最少要30人以上才夠,因此要特別拜託妳,因人多屆時還要麻煩妳載人。

 

我沒有體力當天開車來回至少十小時以上,是一大早出門,到目的地不是休息而是工作,晚上可能深夜才能到家,很累的!當然也想到就算我不開車,以同理心看其他人也要開車,所以給了理事長一封信。

本人我:

收到A信,對這件事有些想法,如果去的人需要這麼多,是否乾脆租遊覽車?沿路接人,這樣不用開那麼多部車北上,如果從收費站,油資等來看,需要每人分攤的不多。

     幾次不想參與甲地活動都是因為交通問題,因為要開兩個多小時的車到丙地集合搭車,有次原本把要搭您車的車位讓給E小姐,結果她還是要到丙地,那天她一早出門發生車禍,感覺不是很好!如果我這次去也不想開車,還要載人恐怕不能,以我家到北部距離跟體力負擔,對我來說太遠太累了!這是我的一些想法,並沒有讓A知道(因為他很自我,說了也會被封殺),因為您是總會理事長,既然這次活動由總會承辦,先與您討論租車的想法可不可行?

   

    隔天收到理事長的信:

   謝謝妳的提醒,我們會做妥善的處理,等有結果再通知大家,謝謝妳!

    過了幾天,A先生看我沒有回覆要去,先是E-mail意有所指所有幹部都要參與這次的工作,又F小姐打電話給G,然後要G給我電話(是我不高興的地方,為何自己不聯絡,還要迂迴,況且F又不是沒有我的電話,有必要這樣迂迴的處理這件事嗎),A不見我回應又傳了簡訊給我(我沒把電話帶在身上),總會理事長也來電話,就是告訴我可以坐他(理事長)的車,當下我允諾會參加這次工作。

    幾天後,乙分區的理監事會那天,秘書長B告訴我與總會理事長討論過要租遊覽車,參與活動的多數人也認為要租車北上!我當場又問了總會理事長,他回應給我的是還在溝通(當下已經感應到事情不會順利)個人認為B太樂觀了,不然就是受騙了,事情恐怕不能如大家所願。

    八月二十四日有個活動,工作結束後在餐廳聚會時又談論此事,秘書長B已知道租車的事受阻,她氣憤的要用自己的工作津貼租車,尋求大家的意見與支持,要當場由眾人表決,不過總會理事長不敢讓她最這個動作。我們也看到A先生的眼神很可怕,還跟他的死忠在密談,乙分區的理事長C當場也表示贊同租車,但總會理事長敷衍要回去再好好思考,最後是有點不歡而散。

   
       
隔天25日收到A先生的E-mail

目前有兩種意見分析如下:請各位參考後回覆意見。

 第一案:原來計劃

     請有車同學開車出來載送同學,每載一人補貼二百元車費,坐滿五人補貼一千元,工作人員每人發工作費700(用錢利誘其實已經有人反感)

 第二案:租遊覽車北上

     扣掉車資,每人僅發工作費200(義務性質的社會團體不是為了錢出來做事的),我們工作人員九點報到,因此最慢六點半在丙地出發,若從丁地出發,經乙地到丙地等等停停,最慢五點前必需從丁地出發,D(指我)至丁地需一小時(一個多小時才對),因此她必需四點出發,所有工作人員都必需早一個半小時起床(今天有其他人反駁了)而且不能有任何人遲到或延誤,將影響整個團隊時間,途中遇塞車或特殊情況(不管開什麼車都會遇到)。動彈不得,沒有機動性。工作費付車資,等於白作工(死愛錢,社團是義務性,歷來沒有工作費補助,大家也訝異這次的補助),乙地到甲地並不遠(兩個多小時以上),開車應不至於太累,且多花費五百元車費,是否值得,請大家思考(用錢在誘導大家,但也請大家思考回覆的呀)
 

收到信我回覆的意見(紛爭的開始,還咄咄逼人的語氣)

我想這個團體既然是服務性的社會團體,大家出來服務不會是為了區區的工作費與補助,如果這次北上人數這麼多,須讓好幾位司機開車,雖然有補助,扣掉油資和過路費,還有車子的耗損,所剩其實不多,開車的人還得擔乘客的安全顧慮。

且司機一大早開車加上到台北後整天的忙碌,又可能晚回,對司機來說其實是很累的!目前政府也提倡節能減碳,開那麼多部車不符合環保,且甲地也不是很好停車。 

如果是出來服務的,早一點時間出發其實並不是那麼難,大家可以在遊覽車上休息睡覺,這樣,對原本要開車的人也比較人道,除非所有開車的司機們沒有意見,當然就沒話說,不然我是贊同租遊覽車,加上保一天的保險。原來要開車的司機也可以趁坐車的時候好好休息,開車的人不必擔乘客路上安全的風險。

 

A先生看到回了這樣的信給我(指責意味)(不再回應,其實每一點都可反駁)

的意思我瞭解……,(摘錄部份內容)

若我們同時開車,丁地,乙地,丙地一起六點半出發,相差不會超過二十分鍾,如果坐遊覽車就必需乾等(那是不良習慣造成,因為他每次訂的時間都沒準時過,大家慣性自動後延),浪費時間,如果大家因睡眠不足,而整日無精打彩,影響工作效率,反而不好(包括原來開車司機都可以在車上睡覺)

     就坐車的人來說,坐遊覽車與坐轎車有不一樣嗎(那開車的司機呢?沒有同理心)?坐遊覽車真的值得妳犧牲一個半小時的睡眠嗎?照道理說,坐車的人應該坐什麼車都一樣吧(指責我的意味濃)!有意見的應該是開車的人才對吧!(他們是心裡不舒服,為了不想爭論不想多言)妳說是嗎?

        茲事體大,攸關整個活動的成敗,對整個活動負全責的人是總會理事長,應該由他來決定,否則別人錯誤的決定(有誰做了決定?太多心)卻要他來承擔,後果,未免太不公平了吧!(其實都是他在操控)

     根據以往經驗,總會理事長和分區理事長都曾押車,而且也都是五點多(分區理事長說是七點不是五點出發,故意混淆視聽)左右出發,近中午到達……

    

    雖不再回應,事後收到秘書長的信(換成她去爭理)

妳的意見很好,一個會如果大家都不敢表達意見是不會進步的,乙區幹部都很優秀,司機雖然口頭同意,但不見得是心甘情願。而且我們也需有同理心,A口口聲聲工作費,真是把我們可愛的幹部都看貶了,難道我們的幹部都是為了錢在做事的嗎?說真的,我真痛心,我提出很多建議,是為公而非私,可是A卻把我當敵人,只要我提不同意見的事,他就把該事的消息封鎖。

有時,我很想退出,眼不見為淨!可是,我忌惡如仇的個性又叫我要堅持下去,自己也很矛盾和痛苦,此次,多數人的意見如果還無法推翻的話,我覺得這個會已經是進不了步的,我或許會考慮退出這個團體,志不同不相為謀不是嗎?

 

這件事沒有因此停息,分區理事長與總會(也是分會)秘書長的B商量後發出正式信函給總會理事長與A,希望他們體恤乙分區這些支援的工作人員,沒想到卻讓我們看到更心痛的事,A竟然把這樣的信給大家,讓我們更加氣憤。

非常感激各位的支持,踴躍參加甲地這次的服務工作,今天接獲乙分區理事長C來函關心交通問題,要我們體恤工作人員的辛勞,這點我們非常贊同,也很感激張理事長的關懷。…………

(中間內容還是他自以為是的理由【終於有司機針對此反擊了】,還有一大串自我陶醉的昔日功績,以及假傳聖旨的決定【其實都是他在操控】,還有他多辛苦等,認為大家太不懂事,不知珍惜工作費的美意【是他看重錢不是我們,還為此工作補助去跟主辦單位爭,真是讓我們丟臉。】這不是我們要的)

我們大家應該再一次感謝C理事長對大家的關懷,十年前任總會秘書長時對當時的工作人員並沒有如此關心要請遊覽車讓他們坐, 今天對各位可說是最特別了,這份關懷之情實在讓我們感動不已,我們應該牢牢記住,好好找機會加以報答才是(這是反諷,非常不厚道) 

 

我看到這封信,其中又以我為例想說服大家,讓我更不舒服,指責都指責了,還要讓人認為是體恤我,尤其還給我們看支持他的一封信,我決定不再沉默,適時做最後一次反擊,也是切割關係。所以鄭重給A和總會理事長的最後一封信:

我已經不想再提這件事,很失望又心寒,小小一件事何需這樣大費周章!?

也不想再看到把我拿出當例子的訊息,怎麼決定是您們大人們的事,無關我們的事不是嗎?既然早有定案,又何必發訊息要我們提意見?既然要我們回覆意見,我也只不過當那個提出意見回應的人,如果最初不是拿我的距離與時間為例,我也不會提意見!

看這幾天的信件,真是煩透了,擾亂我的生活,我不想再收到相關訊息,就算寄來,我也準備直接刪除,恢復我平靜的生活。 

請不要再拿我為例,如果要我早一小時出門不是那麼難!其實不管哪個方案反正我都是要很早出門,不差那一小時!別誤導大家,讓他人以為是因為我的關係,體恤提早出門的我。請弄清楚當初建議租遊覽車的動機,只是很單純的以同理心去體恤開車的司機,需要弄成這局面嗎?

 

當然B秘書長看到A寄來的信,也氣不過反擊了,她給總會理事長這樣一封信:

您們真是得了便宜又賣乖,講的好像很有道理,好像這個決定多驕傲,說穿了其實是歪理一大堆,坦白的說,不再有聲音並不代表贊同,而是代表幹部的無奈與心冷,並不是代表認同這個決定。

雖然表面上只有一個人出聲,但是,是這次活動乙分區大部分工作人員的心聲,他們以為我是真的祕書長才要我出面處理,他們怎知我只是掛名而已,原來一切都是你決定的,我問你的時候,你怎說是A決定的,敢做違反眾人看法的決定,就要有肩膀承認,為什麼要把責任推給別人呢??(看到此我也傻眼,到底誰才是幕後操控者?在我的認知裡是A,總會理事長反而不好得罪他,難道B這番話是故意逼他嗎!還是這件事另有隱情,真是夠亂了)原本我認為你就快卸任了,忍一忍就過去了,但經過這次的事後,我會審慎考慮是否該在總會下次理監事會提出辭呈,把事情講清楚說明白,一方面不想再繼續背黑鍋,另一方面,為了對幹部所託之事無力解決而引咎辭職。我還是那句話,做人要厚道一點,要會尊重別人,這不是做人的基本道理嗎?

 

    看了好多的信件往來,當然只擷取幾封的部分,為此事心寒,如果不是誠信關係,昨晚總會理事長來電話,我會告訴我不再挺到最後,我也要辭去幹部,也不管這次承辦的活動了。

    看幾封B秘書長的信,也看到大家的努力,不對這件事再發表意見,暫時劃上休止符。看到B秘書長給我的信,也給了他一封信。

B秘書長給我的:

對不起!沒有能力為大家爭取到尊重,老實說,這兩天,看到那些信讓我氣到胃痛,只是覺得這到底是什麼世界?好像沒有公理了,黑白顛倒,現在我的處理方式是不再發表意見,但活動後…我會絕地大反攻,一定要找出真理,就算因此被排擠我也要爭取個理字,對不起!我無能,無法為您們爭取到公平的對待,我很自責,也很無奈,真是無語問蒼天!

D()回給B秘書長的

這不是妳的能力問題,不用自責,這件事不管是誰出面都無法改變的,是處理事情的過程讓人好笑又生氣!弄成這樣,只是讓人更加反感,沒有好處.

遇到自我中心的人,只有自己沒有別人,任憑誰提意見非但不被接受,反會被反駁,是有理說不清,硬要ㄠ的人,還會讓妳在眾人前變成罪人!是很傷人的!

如果換成處理的人是我,我也會氣到胃痛,昨晚看到信我也很生氣,差點要回覆''我不去了'我想忍著點,不再表意見,但會冷漠以對,總會也剩這件大事,以後不再參加總會的事。

好好過我們的日子,別再為此事傷神,相信我們的生活重心不在這裡,我們還有其他更重要的地方讓我們努力,不像D這可能是他的精神寄託重心,所以他一直抱著捨不得放下,我們不是的!

出給A的信後,算是發聲拒收訊息也為這件事劃下句點!之後收到H對當初A發出對兩案比較表的看法,他只是質疑A提的時間,以及關於以我為例的部分,他是司機之一,由他反駁回去也沒錯,終於看到他發聲,因為他要載送好幾個人,半夜回來還得去上夜班,其實是很累,只是就如秘書長B說的,這些幹部們都是不好意思直接拒絕被安排的工作,並不表示贊同A的方案。

我最後也回覆H一封信,讓他更清楚不是因為我的關係堅持這方案,而是這幾位大人們的幼稚處理事情方式,才讓事件一發不可收拾,乙分區理事長看不下去才跳出來的,卻被反諷!
我給H的信 :

我現在已經不表達意見了,心裡很生氣,也心冷!租遊覽車的原初動機是體恤幾位開車的司機,不要讓司機擔負載送乘客的安全責任,也可以在車上休息, 因為到台北還要工作不是當貴賓(理事長和A他們是貴賓)

但是,小小一件事卻被大作文章,弄成這樣令人不悅,昨晚,我給了一個聲明,鄭重告訴A我已厭煩,別再以我為例,誤導大家以為是體恤我或我們大家!

我也明白告訴A,不管怎樣的方案我都要早出門,不差那一小時!是他先發出訊息要大家回覆意見,我回意見卻成了讓他攻擊的對象!

還給了我這封信:(前面有PO上來,我也轉寄給H)

     希望就此平息這件事,至於怎麼做那也是大人們的事,以後不會再有機會的,等這次活動結束將辭去總會幹部,未來的乙分區分會不會有此等事件發生了,因為已經漸漸脫離A的陰影,會往更好的社會服務方向發展,也建立起有體制的傳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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