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不只是經理                                          中國時報         【龍應台】                  2006/06/27

  一個國家的元首,在我的理解,有四個核心的責任:
  第一,不管國家處境多麼艱困,他要有能耐使人民以自己的國家為榮,使國民有一種健康的自豪感。

  第二,不管在野勢力如何強悍,他要有能耐凝聚人民的認同感,對國家認同,對社會認同,尤其是對彼此認同。

  第三,他要有能耐提得的長遠願景。人民認同這個願景,心甘情願為這個願景共同努力。

  第四,他不必是聖人,但他必須有一定的道德高度,去對外代表全體人民,對內象徵社會的價值共識。小學生在寫「我
                    的志願」時,還可能以他為人生立志的效法對象。

  以這個標準來衡量帶領我們進入二十一世紀的這位元首,是的,他近乎災難性地不及格。

  當他在空中做外交「迷航」的時候,當他讓霸氣的美國政府直接或間接羞辱他的時候,台灣人沒有自豪感可言,只有沉默的屈辱。當他用充滿暴力暗示和誘引衝突的語言對人民說,「我願意犧牲,扣扳機吧」的時候,台灣的社會是被精心設計地撕開割裂,而不是和解和凝聚。當他對一件又一件的弊案無法澄清,前後矛盾,而同時又拒絕反省的時候,他不是一個道德典範,他是一個典範的顛覆與嘲弄。.....  

  我們賦予元首的任務,是讓他以超出我們的道德力量去做教育孩子的人格典範。是讓他以高於我們的眼光,為我們找到方向,指出夢想之所在。是讓他以遠比我們開闊的胸襟去把那撕裂的,縫合;使那怨恨的,回頭;將那敵對的,和解;把那劍拔弩張的,春風化雨。
  他回報我們的,卻正好是一切的反面。
....  

  誰教過他「品格」?
  當一個元首成為「千夫所指」時,一個深層問題必須追究的是,這樣的元首和他的裙帶集團,究竟是怎麼產生的?

  他們的家庭小學教育,有沒有教過他們,一介不取是基本操行,誠實是第一原則?他們的中學教育,有沒有教過他們,公和私的界線要嚴格分明,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元首的大學法律系教育,有沒有教過他:最大的權力必須以最大的謙卑來承擔?有沒有教過他韓愈在一千兩百年前說過的話:「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沒有教過他薩穆爾.斯邁爾斯在一百三十年前說過的話:「一個偉大的國家領袖在他身後留給國家的財富是,一個毫無瑕疵的生活楷模,是所有後人在形成自己品格時仿效的榜樣」?

  他所一路成長的社會環境──父母、長輩、老師、社區、媒體、整個教育系統,有沒有給過他一種薰陶,一種教訓,告訴他:沒有品格,權力可能就是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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