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提前買甜粽送去給幾個舅舅家,去年外公往生後,經過冬至、過年還有端午節。舅舅們因為守喪期間,不能做湯圓、年糕、粽子的,媽媽總會提前再三叮嚀要去處理這事!這讓我又想去探討這樣的習俗背後的精神意涵。

喪家不做這些東西的禁忌從小時候就知道,問長輩們為什麼?他們總是約略帶過,還說人家都這麼做,不要問這麼多!對於好奇的我怎能滿足!從小到現在經過長輩們說的,還有查到的資料,還是認為應該要有個精神支持。

這是約定成俗的文化習俗,且各個地方不盡相同。譬如平常送禮忌送甜粿與粽子,因為它們是喪家不做的食品,若以此物贈人,恐遭人家懷疑是在暗指對方為喪家之意,所以這是絕對禁忌的事。

對於守喪的家裡在對年內不綁粽、不蒸年糕。民俗專家、靜宜大學台灣文學系講師林茂賢指出,在台灣習俗中,守喪時不能作粿,新年時由親友們送粿給喪家,稱為「送節」。因此,新年期間絕對不能將粿當作禮品,否則將被視為觸霉頭、詛咒。

關於守喪不能做粿和綁粽子,也有好幾種說法,有人說只是不能綁甜粽,做甜粿,鹹的是可以的。喪家不做「甜粿」,過年過節時由親族的親戚「送」,受送者大都以柑橘當做回禮,現在多數會以糖替代回禮。

另有人說守喪期,不因怕不潔,喪家不能蒸年糕,只能由親戚贈送。也有人說不管甜的鹹的粿或粽都不能做,都由親戚、朋友們送。

從獲得的片段訊息,加上針對這些禁忌的探討,認為精神意義的象徵大於禁忌,這從幾個方面來談或許更貼切。 

 

一、守喪期間被象徵不潔 
        早期喪家場域給人感覺是陰森、哀悽的,所以守喪戴孝有不能進廟宇,不能去人家家裡的禁忌。因為守喪期間象徵不潔,對於象徵喜氣的甜糕、發糕、甜粽當然不能做。另外有一種說法,這些代表「發」的東西不做,是因為死亡是大家忌諱的,是極力迴避的事,怕再次招來不祥,當然不做這些東西。 

 

二、喪親理應悲傷不享樂 
        這符合儒家文化思想的,跟守喪不娛樂的精神相通,喪親理應是該悲傷、思親的,守喪期間生活一切從簡,衣著也應樸素,當然娛樂更是不適宜。當然,跟喜與歡樂有關的事晴就不做了!過年過節更是要有節不鋪張,就連象徵喜氣的甜粿等都不能做。

三、親友送節能凝聚情感
 
        這點是重要的精神意涵,在文獻還沒有找到這方面的說法,但本人認為有這些禁忌跟習俗,要從早期農業社會的生活背景來看。在當時交通不發達,親人要見一次面都很難,尤其嫁出去的女兒,跟娘家的親人見面更難。

親友「送節」 (送粽或粿)可以增加見面機會,凝聚情感的作用。以一個女人來說明,不管是娘家或是夫家的親人去逝,都能增進手足、親人見面機會。如果是女人夫家守喪,娘家的父母、兄弟會來「送節」,家人能趁此機會聚一聚;如果是娘家守喪,嫁出去的女兒回娘家「送節」,也是增進親人相聚機會,這對處於喪親的雙方而言,情感的凝聚是有其必要的。 

 

四、哀傷輔導功能 
        會說「送節」有哀傷輔導功能是敘說、陪伴作用,親人在喪親期間,最需要的是有人陪伴度過,親友的送節就具有這樣的功能。雖然比起「做七」的相互陪伴不是那麼密集,但還是有其影響的。

根據研究,喪親、失落的人在年節時更容易感傷,這需要週期性適應,甚至是好幾個週期的。因此,在這個時候最需要親人的陪伴,「送節」只是一個藉口的理由,跟親人見面,談談跟亡者有關的事情,一起悲傷,一起相互鼓勵,有與之同在的情感維繫,讓喪親者不用長時間獨自面對傷痛,這才是幫助喪親者走出哀傷的重要意涵。

當今的工商業社會,倫理道德觀淡化了,很多的忌諱也不再如此被重視,人際關係往來多樣化,除了親人的情感,還有朋友、同事之間的情感存在,或許這樣的觀念被改變。且因為交通發達,親人要見面的機會也容易,空間距離無形中縮近了,但是,後面提到這兩點的精神意涵仍然不會消逝。 

 

守喪習俗禁忌參考:

台灣大紀元時報

http://tw.epochtimes.com/bt/7/2/18/n16256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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