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教育部最近發函各縣市,要求國中小學老師找出有自殺傾向的學生,要學生簽「不自殺約定書」,還發下評量表,要老師了解學生「會用何種方式自殺?」「打算何時自殺?」看到這樣的東西,不僅又讓人懷疑,又在搞形式的表皮書了!
    簽訂「不自殺約定書」是心理諮商常用的方法,目的是讓有自殺傾向者,藉由簽下這張約定書的同時,對生命有所反思,給予更多的思考空間,延緩自殺的意圖。
    這也是希望學生對自己簽下的約定負起責任,但真正想自殺的人,對自己生命和家人的責任都不顧了,會因一紙約定書就不自殺?
    會自殺的人多數是因為遇到問題,感到無助痛苦,找不出可以解決的辦法,才會想要以逃避來解決問題!輔導者真正要做的是陪伴、澄清,讓他有緩衝時間思考, 陪伴度過自殺衝動期,尋找到解決的方法,自然會放棄原來自殺意向的想法。
    這絕不是靠一紙約定書就能免除的,何況,今天對整個教育體制造成的嚴重傷害,高層的誠信都常成戲言,又怎能要求孩子靠著一紙隨時會變的政策負責?站在學校的立場,還是以不變應萬變,對孩子該做的教育,有利孩子的繼續推行,關於這樣的要求也只是當個參考罷了!別太在意這樣的要求,畢竟教育是專業,不是隨波逐流的。
    這些都是立基在心理學基礎上思考的,包括心理適應、人格傾向等,除此,如果以更寬廣的思考看待,自殺會是潛意識的存在關係,這跟前世又有所關聯的,累世自殺的人,因為留在阿賴耶識深層的記憶,會出現不自覺的自殺行為,像這樣的問題又豈是輔導老師能由平日察覺得?
    尤其,許多自殺成功的案例,平時看不出有自殺傾向的,很多是臨時動機下發生的,這種防不勝防的事情,想要以一紙「不自殺約定書」框住問題,這是可能的事嗎?
    越來越發覺我們的高層思考不周密,有越來越草率的意向。就像要學生書包前背一樣的可笑,出現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情形,連治標都達不到,更何況是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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