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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聽人家說「女兒賊」,意思是指女兒回到娘家,看到喜歡的東西,可以順理成彰的拿走,父母疼女兒是天經地義的,兄弟姊妹也不敢多講話。

青梅成熟了,週五晚上弟弟開著小貨車去弟媳家,心裡想可能去載青梅,晚點果真是這樣,弟媳一回來就忙著將青梅泡水準備做「脆梅」!

昨晚親家母來家裡,原來是送來她做的「粿」半成品,才知道原來「脆梅」也是親家要弟媳做的;親家母也常常料理一些東西,弟媳下班時要她帶回來。

「女兒賊」往往多的是父母兄弟送的,就像姑姑每次回來,爸爸跟叔叔兩人總會找出所有能給的東西,讓姑姑能滿載而歸,還有像週五妹妹要回她家時,爸爸也是叮嚀她家裡有什麼東西可以帶走的,所以應該不能再說「女兒賊」,是送的就不是「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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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gm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